歐盟委員會於2026年3月27日公布《執行條例(EU)2026/734》,對原產於中國的聚酰胺紗線,即業界俗稱的錦綸長絲,徵收臨時反傾銷稅,並自3月28日起生效。涉案產品涵蓋CN編碼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及5402 61 00,臨時稅率介乎57.7%至90.1%,其中福建多家龍頭企業被列入不同稅率檔位。
節錄原文:「這不是歐盟首次對中國紡織化纖產品舉起貿易保護的大棒,卻是近年來針對錦綸細分領域規模最大、稅率最高的一次反傾銷調查。」
根據歐盟文件,今次調查於2025年7月29日立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則追溯至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歐盟委員會認定,中國聚酰胺紗線在歐盟市場存在傾銷,並對歐盟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因此決定先行徵收臨時反傾銷稅。
在稅率安排上,福建永榮錦江、福建景豐科技、福建新創錦綸、福建錦逸高性能材料同列57.7%稅率;福建恒申合纖、福州力源錦綸、福建力恒錦綸,以及新會德華尼龍切片、南充美華尼龍則適用90.1%稅率。其他配合調查企業適用67.1%,所有未單獨列明的中國企業亦適用90.1%。由於福建是中國錦綸產業重鎮,今次初裁對當地企業影響尤其明顯。
從業界角度看,錦綸長絲屬高技術、高附加值化纖品類,廣泛應用於高端服裝、產業用紡織品及汽車內飾。今次歐盟高稅率初裁,勢將削弱中國相關產品對歐出口競爭力,並可能加快企業重新評估歐盟市場、替代市場及全球產能布局。按照歐盟反傾銷程序,臨時稅並非終局,涉案企業仍可在終裁前提交抗辯材料,爭取調低稅率。
關鍵數據
- 歐盟公告日期:2026年3月27日。
- 臨時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3月28日。
- 涉案產品:聚酰胺紗線/錦綸長絲。
- 涉案CN編碼: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5402 61 00。
- 傾銷調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損害調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臨時反傾銷稅率分為:57.7%、67.1%、90.1%。
- 57.7%稅率企業:福建永榮錦江、福建景豐科技、福建新創錦綸、福建錦逸高性能材料。
- 90.1%稅率企業:福建恒申合纖、福州力源錦綸、福建力恒錦綸,以及部分其他列名企業。
- 其他配合調查企業稅率:67.1%。
- 所有未單獨列明中國企業稅率: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