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新疆紡織服裝產業政策加快延鏈補鏈強鏈九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舉是為加快推進棉花和紡織服裝產業發展帶動就業的有關要求和進一步完善紡織服裝產業政策的工作部署,在認真執行好新疆棉花和紡織服裝產業現有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更好擴大就業特別是南疆就業、加快延鏈補鏈強鏈,不斷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設國家優質棉花棉紗基地和向西市場為主的紡織服裝加工基地。
政策一
提高紡織服裝生產類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金額,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政策二
對新建或從疆外轉移的混紡紗及混紡織布生產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最高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20%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政策三
對新建或疆外轉移的服裝、家紡、針織品等終瑞產品生產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最高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20%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政策四
對在疆紡織企業實現從棉紡向混紡轉變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0%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政策五
支持服裝、家紡、針織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對獲得國家卓越級、先進級、基礎級智能工廠認定的,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政策六
對納入國家級、自治區級重點培育的紡織服裝特色產業集群,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支持重點紡織服裝企業與國內科研院所共建紡織產業研究院、設計研發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等,每個每年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貼。
政策七
對紡織企業生產並銷售的精梳純棉紗或棉混紡紗予以銷售補點,60支以下每噸補貼50元,60支以上(含60支)每噸補貼100元,80支以上(含80支)每噸補貼150元,100支以上(含100支)每噸補貼200元。
政策八
支持有條件的地(州、市)建設以向西市場為重點的國際紡服中心或吸引規模化平台公司落地,按照中心或平台入駐企業年銷售額的千分之一給予獎勵,每個中心或平台每年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政策九
在不違規利用財政資金或通過融資平台公司承擔經營成本的前提下,盤活改造現有閒置廠房用於織造、服裝服飾、家紡、針織等生產加工,按照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招商政策給予支持。
去年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繼出台了調整優化自治區棉花及紡織服裝產業政策措施、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與質量掛鉤政策實施方案(2024-2025 年)等政策,對帶動產業鏈向下遊延伸,引導棉花生產向規模化、集約化、智能化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政策出台,必將為新疆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推進紡織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帶來新機遇。